徵召

徵召宣教士

(一) 開荒佈道、建立教會、訓練門徒

(1) 需要接受過基礎神學或宣教訓練,長期委身在宣教工場,樂意與不同差會、宗派的宣教團隊配搭事奉。
(2) 需要完成當地的語言檢定測試,以當地語言作為事奉者語言。
(3) 徵召創啟地區宣教士的配搭者,例如宣教士子女的家庭教師。

(二) 神學教育:泰國神學院

(1) 需具有聖經碩士以上學位,長期委身海外跨文化宣教。
(2) 需要學習泰文,並且通過語言檢定測驗。
(3) 初期可以在中文部教學,再慢慢進入泰文部教學,至終需要以泰語作為事奉的語言。或直接進入泰文部教學。

(三) 泰國、柬埔寨學生福音事工

(1) 大學畢業,有學生團契背景為佳,具福音性研經、門徒訓練、個人關懷等團契帶領能力,長期委身參與泰國基督徒學生團契的團隊,事奉地區可以在曼谷、泰北清邁、東北孔敬,泰南穆斯林地區, 柬埔寨則在拉法學院, 或是其他柬國大學。
(2) 需要學習泰語、柬語,並且通過語言檢定測驗,以泰語、柬語作為事奉的語言。,

(四) 財務行政:泰國、柬埔寨工場辦公室

(1) 基督徒、清楚重生得救,熟悉中文電腦文書處理、辦公室行政或會計,會流利英文者更佳,最少在海外不少於八個月,或是更長期的委身。
(2) 短期者需要學習基礎語文,長期者需要通過語言檢定。

(五) 柬埔寨拉法學院教學、行政

(1) 教學人員:基督徒,清楚重生得救,鼓勵退休人員,或可提前退休人員,具碩士以上學位、英語授課能力,願意長期委身於海外教育宣教,教授課程為護理系、應用華語系、應用英語系等相關課程。
(2) 行政人員:基督徒,清楚重生得救,鼓勵退休人員,或可提前退休人員,參與校務行政、財務、總務、營建等事工,具英文溝通能力為佳。
上述兩類需自籌生活費用,校方提供每年一張來回機票及住宿,不要求學柬語。

(六) 漢宣國際

(1) 大學畢業,中文系或具有對外華語教學證照。
(2) 海外華語教學不少於兩年,需要學習基礎當地生活語文。
(3) 樂意與人配搭,具獨立煮食、生活能力。